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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面向江苏省)

来源:扬州大学 2014-5-23 22:20:58

2014年扬州大学招生简章(面向江苏省)

 学校全称:扬州大学

院校性质: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校  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  编:225009

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1)外语语种要求:日语、法语、朝鲜语、阿拉伯语专业的报考语种除英语外可以分别为日语、法语,英语、翻译专业报考语种仅为英语。

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开设英语课程。

报考外语类专业须口试成绩良好(或B级)及以上。

(2)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3)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我校针对不同批次、不同专业类别对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提出不同的最低要求。

选测科目等级:本科一批文理科、本科二批文理科均为2B。

必测科目等级:普通类专业统一确定为4C 1合格;体育、艺术类专业为4C。

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一)调档

(1)我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统考科目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

(2)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投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二)普通专业录取办法

基本原则:遵循专业志愿,依据选测科目,实行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

(1)先分数后等级: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考试等级排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4)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专业级差为0-3分。

(三)特殊专业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英语、翻译、日语、朝鲜语、法语、阿拉伯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应为95分以上;报考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应为85分以上。

2、艺术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音乐学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其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分排列招生计划数前8%的出档考生优先录取。女生录取数占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25%左右。

(四)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组队项目为田径、乒乓球、武术。凡通过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体育专项测试等级和文化考试成绩,按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扬州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五)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经我校考核,已被我校确认为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并填写《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服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在相应批次的录取要求,按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六) 我校拟录取名册报省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我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学历、学位证书

扬州大学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

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

奖、助、贷学金

(一)奖学金: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等10余项,年发放金额约1200余万元;

(二)助学金:设国家助学金、伯藜助学金等各类社会资助10余项,年发放金额1700余万元;

(三)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210余万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在政府主导的政策框架内,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家庭困难的学生发放的用于学费和住宿费的商业性贷款。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有下列两种形式:

1、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是指高等学校与商业银行合作,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本人名义凭身份证、学生证等资料,向所在学校助学贷款管理机构申请,经学校初审和经办银行复审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后而获得的助学贷款。贷款的申请、发放时间、贷款期限等,由学校助学管理机构在学生开学报到后统一布置。

2、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出资,学生就读学校确定贷款申请资格,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代理放款的信用助学贷款。录取的新生,并获得生源地贷款资格的学生,持生源地贷款所需的材料,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贷款手续。

附    则

1、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71622

网址:http://www.yzu.edu.cn

2、本章程由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扬州大学招生专业介绍

哲学(本科类)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适应能力的高水平、高素质的哲学专门人才;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专业素质、人文素质、心理素质以及较高的理论思维能力和一定的实际应用能力的能在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教育宣传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理论宣传教学研究及出版编辑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哲学通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列哲学原著、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现当代西方哲学、科技哲学、伦理学、人学研究、逻辑学、美学、宗教学、法学概论、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自然科学概论、科学史、中外通史等。

经济学(本科类)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较熟练地掌握当代经济分析方法,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国际经济学、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农业经济学、贸易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经济学说史。

法学(本科类)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法治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能较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具有较广泛的适应能力的法律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法学导论、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亲属法与继承法、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教育学(本科类)

(心理教育方向)(师范)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教育理念、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以及学校心理教育的实践技能,并能兼教相邻专业课程或从事教育管理的中小学心理教育教师、教育科研单位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开设的主要课程:教育概论、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学论、德育原理、人格心理学、学校心理卫生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心理咨询与治疗、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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